冒簽騙老師 應大義滅親(7-10歲)
冒簽騙老師 應大義滅親(7-10歲)
文章日期:2011年10月19日
【專訊】7歲兒子因多次忘記帶功課或做功課,開課首月,已被老師寫了三次手冊,所以我每天都會問他有否被老師寫手冊。有次我因工作太晚只口頭問他,翌日卻發現他假冒我簽名。他的理由是怕我罵,所以隱瞞。此事沒被老師發現,但原來老師之前已經給了他一次機會,若我大義滅親,他可能會被記大過,應該如何處理?
整天丟三落四,的確是個壞習慣,若被記過,也是一個不良的記號,但媽媽可想深一層,若孩子把事情好好跟媽媽說,大概會被責備一下;選擇冒簽,便不止是「丟三落四」的錯誤那麼簡單,而是更大的過失。若不及時糾正,那孩子將來若惹來更大的麻煩時,他會否也選擇瞞天過海,抱僥倖的心態呢?這樣隱藏的危機,豈不更棘手?
訂明獎罰 誘發改善目標
孩子這次不敢說出來,除了為逃避媽媽的責備,也是沒正面理解媽媽緊的原因和感受,和沒有思考自己為什沒有改進。因此,媽媽應檢討現時教導孩子的方法,是否需要改良?例如,讓他說說合理的處罰是什麼?例如,一星期沒帶漏東西,就能一起計劃周末遊玩地點。想一個他在意的活動,希望會為他產生積極的正能量,讓他有目標,努力地做好。
要勇於面對過錯
當然,每個爸媽都不想自己的孩子記過,但若孩子真的做錯了而沒有改過,這豈非沒有翻身重新做人的機會?教育不是方便文過飾非,而是要孩子知錯能改,因此,我建議媽媽最好和老師就事件認真談談,坦白道出事情的經過,商討懲戒的形式,目標是要更眼於如何鼓勵、引導孩子改過,例如今次若真的記過了,未來幾個月,孩子能否以好行為去將功抵過呢?
最重要的是,在以上過程中,孩子看到、感受得到﹕「哦,原來我只要知錯,坦白告訴媽媽,媽媽不是只顧責罰我,而是會和我一起想解決方案,然後支持我改過。」建立這樣的良性互動,將來孩子遇上疑慮,就會想起媽媽的扶持,願意向媽媽傾訴和商量。
資料提供﹕香港大學心理學系副教授、教育心理學家林瑞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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