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回水]八達通「賣料」餘波 市民入稟討$50賠償
五, 2010-09-03 19:00
八達通「賣料」餘波 市民入稟討$50賠償
2010年09月03日 (01:47 p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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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八達通出賣客戶個人資料,一名市名入稟控告八達通,並追討 50元感情傷害賠償。 資料圖片
就八達通出賣客戶個人資料,一名市名在民協協助下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,控告八達通,追討 50元感情傷害賠償;案件押後 11月 4日審理。
申索人黃永傑的入稟指,登記八達通日日賞計劃後,每日平均收到保險公司推銷電話 8至 10次,影響工作心情,故向八達通追討感情傷害賠償 50元。
被告八達通控股向法庭提交申辯書,指今次申索涉及的事宜是多間商業機構慣常做法,並認為判決對社會影響深遠和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,而為了公眾利益,要求剔除索償或將案件轉去區域法院審理。
小額錢債審裁處審裁官決定,將案件押後 11月 4日審理,處理雙方申請。
協助申索人黃永傑的民協中常委李健勤批評,八達通公司申請將案件轉介至更高級法院審理,是想擊退小市民,打擊一般市民就消費權益問題爭取應有的賠償。
資料來源: 蘋果日報

一直都有咁諗法, 八達通收50蚊, 另一方面又賣料.
食晒2家茶禮, 咁係唔係好應該回返50蚊俾大家呢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