罰企哭不停 思過難奏效(1-2歲)
罰企哭不停 思過難奏效(1-2歲)
文章日期:2011年11月16日
【專訊】女兒1歲半,做錯事罰企就開始哭,我堅持罰她,她亦繼續放聲大哭,我讓她哭足十分鐘才安撫她,然後告訴她為什麼受罰,她說知錯,以後不會。但隔了一陣子,又重蹈覆轍,該怎麼辦呢?
1歲半的孩子,才剛剛牙牙學語,對對錯有多少認知呢?孩子在這時期活動能力增加,喜歡探索,經常碰釘犯錯,例如媽媽說了不許用手拍玻璃,那下次她可能用筷子敲,但媽媽就會覺得「明明跟你說過不准敲,你又頑皮,是不是搗蛋」?但其實她未必明白,自己犯了錯誤,而令大人煩惱的是,跟孩子講了詳細理由,但她還是聽不進去,這令父母覺得孩子老是跟自己過不去。
即使要以 「罰」令孩子反思錯誤,也要按當時的情入手,例如她在大廳敲玻璃門,媽媽把她帶往房中罰企,她就以為只是「不准敲大廳的玻璃門」而已,而且改變罰企地方,令她很難把事情與結果聯繫,她亦不知自己為何受罰,加上她哭得激動,爸媽的話大多變了耳邊風,之後爸媽走開不理她,她就傷心大哭。這次受罰的經驗對她來說,就可能只剩下﹕大哭一場,爸媽不理我。她一點也學不到教訓。
教導幼童時,要令她有平靜的情緒和專注力很重要,如果她立刻哭了,就告訴她要先停哭,爸媽才能跟她好好說,但1歲半幼兒注意力短,一般只可集中5至10分鐘。
針對錯誤叫停 簡單解釋
家長教導的重點,要放在針對孩子能明白的程度和合理期望上,我建議﹕
1. 當場針對錯誤﹕如她敲玻璃門時,應握她手停止動作,並以平穩而嚴肅的聲音說﹕「不行」或「停」。
2. 簡單說明﹕跟她對望,然後告訢她﹕「玻璃會敲碎,好危險。」叫她跟你再說一次。如果她停止,就讚賞她。
在過程中,父母應以認真嚴肅的態度處理,但不必激動,孩子自然會感到爸媽是要求她的合作,當孩子停下來,可以輕鬆的傾談,向她提出一些「聯想」教訓,例如﹕「上次你不是看見玻璃杯碎了,連果汁都不能喝嗎?」讓她也說出她記得的內容,要加強她認知這件事為什麼不好,令她增強意識。
資料提供﹕聖雅各福群會樂寧兒童發展中心服務經理註冊社工梁翠雲
http://happypama.mingpao.com/cfm/parenting3.cfm?File=20111116/newa/oma2.txt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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