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Pad差額退款 中港雙重標準用家投訴
五, 2011-03-11 05:03
iPad差額退款 中港雙重標準用家投訴
中港iPad差額退款雙重標準用家投訴
【專訊】美國蘋果公司上周發布最新平板電腦iPad 2後,第一代產品即時減價,並答應為在之前14天購買了第一代產品的買家退回差額,其中有香港和內地買家不獲退款,原因是他們並非在直銷店、官方網站購買,這種「雙重標準」惹來不少人抨擊。
自蘋果宣布退款後,有市民致電蘋果在內地特許經銷商查詢時,對方卻稱公司沒有收到相關通知,目前只有直銷店和蘋果網上商店購買的才可退還差價。據新浪四川進行的一項網絡投票顯示,93.8%以上的網友都認為蘋果官方答應退還差價,就應該一視同仁,而86.4%的網友表示若蘋果堅持不退款,將投訴消費者協會及相關部門。
港只有官方網站購貨獲退款
在本港,只有在蘋果官方網站訂購的iPad才可申請百分百退回差價,而百老匯、豐澤等電器連鎖店購買的則不享受此待遇。有網民在網上討論區留言,指在公布iPad減價前於百老匯購貨,日前致電該公司,對方表示不可退回差價,並指示他向蘋果查詢。翌日他向蘋果查詢,蘋果只表示在減價前14日於蘋果網上商店訂購商品,才可百分百退款。他遂向百老匯再次查詢,對方重申根據蘋果指引,經銷商不會退款。另有網民稱曾致電豐澤,職員亦表示並無退款。
香港蘋果發言人表示,根據公司銷售政策,顧客在減價前14日內於蘋果網上商店訂購iPad,可致電熱線申請差額退款,至於其他特許店和分銷商的做法,則要向有關公司查詢。在美國蘋果,根據價格保護政策,在減價前14天內購買iPad可申請退回全額差價,訂貨者亦可選擇直接領取iPad 2。
新華網/深圳新聞網/明報記者
http://news.mingpao.com/20110311/naa1.ht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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